深財購〔2021〕51號
各采購人,各區財政¤局、大鵬新區發展和財政局、深汕特別合作區々發展改革和財政局,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(深黑葡萄酒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):
根據《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》的有關規定,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文件要求,結合我局對』采購人開展的問卷調查情況,經研究,現對政府采購投標双月(響應)保證金管理政策調整如下:
一、為持續優化我市政≡府采購營商環境,降低企業的◥成本和負擔,鼓勵和支持采購人免收或者降低比例∩收取投標(響應)保證金。
二、對於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實@ 施的重大采購項目,采購人可綜合◆考慮項目情況、供應二手商資信狀況、市∮場供需關系等自主選擇是否收取投標(響應)保證金。
上述所稱的▃“重大采購項目”,是指單個項目預扇子算金額或打包采購項目▓預算總金額1,000萬元(含)以上Ψ的項目↘,或預算金額未達到1,000萬元但涉及民生、社會影↑響較大的項目。
三、確需收取投標(響應)保證金的,采購人和政府集中采購機構∏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投標(響應)保證金交納、退還方式以及不予退還投標(響應)保證金的情形;應當允許奥图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、匯票、本票、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;投標(響應)保證金的金額不得超過項◆目預算金額的百分之一。
四、本通知自印见怪發之日起實施,試行一年。我局將根據試行情況及時總結經驗,適時出臺相關政策。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保持轻声语调為準。
特此通知。
深圳○市財政局
2021年12月29日
|